《梦境一》简介:这是一部34万6千字的长篇小说,也是一部中国作家在向世界呼吁和平的作品。整本书的风格是用西方文学的魔幻现实主义方式构建而成,而在此书的故事中又包含着战争与和平、人性与哲学、爱情与仇恨等等这些人生中重要的话题,所以它注定不能是休闲的文学,而一定会是沉重的文字!朋友,如果你热爱一生中的思考,如果你已看烦了那些一笑而过的无聊的故事,又愿意用自我悲悯的方式看待这个世界、并恰恰能接受类似与莎士比亚似的叙事方式,那么,我的好朋友,我敢保证这本书将会是你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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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境一 第1章 梦境的开始 试读
我做了一个梦。
我梦到一个酒馆,它的陈设很简单,地方也不大,可是除了壁炉,这里所能见到的一切都是木制的。
酒馆的地面是土地,上面摆着八个正方形的桌子,三十二把椅子。而这些桌椅的东面则是一个长方形的柜台,柜台后一人空隙处则立着一个高高的木柜,木柜的下方被隔断成三个大格的空间,每一个空间中都放着一个圆形木桶。木柜上方被分成三层,每层上都零零散散的摆放着大小不一的酒杯。
这酒馆内光线昏暗,那八个桌子和三十二把椅子散乱的摆放着,显得乱糟糟的。而各式各样的男人、女人在这里或坐或站,或调情聊天,或咒骂赌酒——他们有的年轻,有的老迈,身上穿着粗布或麻布的打着各种补丁的宽大衣袍,腰间则系着白色,灰色或黑色的绳子。
一个男人推开门,外面呼啸的风雪瞬间刮了进来,石头壁炉里的火焰晃了晃。这男人快速走进,他关上门,拉下了帽子,露出一张轮廓分明的脸。
男人褐色的眼睛四处望了望,他先是到壁炉边暖了一会儿手,然后便来到柜台对里面站着的老板道:“来杯麦酒。”
“好嘞。”老板是一个肥胖的中年男子,他转身拿起一个大木杯,动作敏捷的弯下身子从酒桶中接了满满一杯的麦酒递给那个男人,跟着他狡黠地眨了眨眼睛道:“贫穷使你今天来迟了!”
男人接过木杯坐下,他喝了一口酒,没有说话。
老板看着男人的眼睛道:“你应该高兴些,这里所有的人都贫穷,但他们很会找乐子。他们虽然喝着劣质的麦酒,但我相信他们的快乐不亚于国王!”
“敬国王一杯,国王万岁。”一个胡子邋遢的男人刚刚走到柜台边就接过老板的话茬,他醉醺醺的举杯高嚷道。
“国王万岁!”老板也嚷道。
“妈的!”那个胡子邋遢的男人呲牙咧嘴、口齿不清的道:“谁敢他妈的说这是劣质的麦酒,再来一杯。”他硕大的鼻子已经通红了。
“好嘞。”老板笑眯眯的拿过那男人的杯子,他再次动作敏捷的弯下身,从酒桶中接了满满一杯的麦酒递给那个男人。
男人付过钱,他高举酒杯却转身响亮的叫道:“国王万岁,我祝国王万寿无疆,我们都万岁!”他边嚷边脚步不稳的向一位高瘦的中年女人身边走去,他盯着那个女人看了一会儿,那个女人也看着他嘻嘻的笑着。
“哈哈!”那男人突然笑着扑到那个女人的身上又亲又摸,女人没有丝毫的厌恶,也紧紧的抱着他又亲又摸。
“过会儿他又该喊婊子万岁了!”老板摸着自己的双下巴笑嘻嘻的说:“这就是离国都远的好处,在这里他没的选择,不然他要么选择挨打或死亡,要么就要选择虚假或沉默。”
坐着的男人放下酒杯,他问老板道:“外面有没有什么消息?”
“麦子马上又要涨价了。”老板趴在柜台上道:“我去进酒的时候听说的,国家已经发布了税法,这样我这儿的三桶酒喝完后,酒也要跟着涨价。我觉得我应该换个地方去开酒馆,可是我没有足够的金币。我想起当初我有两个选择。一个是用我的钱来你们这个地方开酒馆,一个是我借钱去另外一个地方开酒馆。但我选择了这里——因为经验告诉我,这儿人多,地便宜,你们需要酒,于是我用我为数不多的钱搭建了你们这儿唯一的一家酒馆,可是你们却教会了我在贫穷的地方折腾不出金矿来。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聪明人,但现在我只能安慰我自己,也许我去另外一个地方我这会儿连命都没有了。”
“幸好你没得选择,要不然我连这唯一的乐子也没有了。”那个男人道。
“还是想想怎么在矿区上多挣些钱吧,要不你也要没得选择了!”老板边说边向角落里努努嘴道:“你看见那边坐着的那个垂头丧气的青年没有?对——就是那个嫩脸,他说他是什么吟游诗人,还是什么流浪家——乱七八糟的。说的好听,但从我的眼睛里看,他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大骗子!他一进来就问我要酒喝,为什么,因为他渴了,可是他没有钱。他还问我有没有吃的,为什么,因为他饿了,可是他也没有钱。我差点忘记告诉他如果什么诗人什么家不用吃喝不用钱也能活着,那么不用活到他这个年纪我就已经选择做他这一行了。我告诉他如果他要吃饭,我这里还有些顾客,他可以靠着自己的本事去挣。于是他意气风发的去了,现在却垂头丧气的坐着。”
男人向老板说的地方看着,确实见一个青年在酒馆的角落里坐着,他看上去很瘦弱,留着弯曲成结的长发,此刻他正低着头,摆弄着手上不大的小竖琴。
“他都唱了些什么?”男人问。
“嘿嘿,”老板的双下巴轻微的抖动着道:“还能有什么?不是酸的肉麻、就是甜的发苦的爱情呗。不过,我敢拿我的酒馆打赌,他嘴上虽然唱着爱情的调调,但如果哪个姑娘让他在她身上占了便宜,那么他转身时跑的一定像贼一样快。”
“也许这是你的偏见,并不是所有的青年都是这个样子。”男人不置可否的道。
“偏见?哦!天哪,我拿我最尊敬的该死的神让我降生到这个世界的那天起誓——这如果不是经验,那就让祂等我落地的瞬间就把我重新塞进我母亲的体内。所以,我一定要让我的女儿离这种青年远一些——她风华正茂,情窦初开,就如同一座尚未被开垦过的金矿——那些胆小的贼看在眼里,胆大的贼藏在心里,而他们这种贼最可恶,他们使我女儿把他们藏在心里、虽然我并没有女儿……嘘,你瞧,他又要开口唱了。”
“那年我十七岁,你只有九岁。今年我三十五岁,你二十七岁。我孑然一身,你是两个孩子的妈妈。我生活得还好,你过得也不差。时间就像是精明的商人一笑而过,但我还想和它做笔交易,二十五岁,那样我便不会孤独终老,而你也会是我两个孩子的妈妈。”
老板挤了挤眼睛道:“这倒是新调调,我喜欢精明的商人这个词。”
男人转下身,他想把那个青年叫过来,却看到那青年旁边一个满脸横肉的男人醉醺醺的搂着那个青年的肩膀粗狂的笑道:“哈哈,来,来为我两个孩子的妈妈干杯!”
男人转回身,又喝了一口自己杯中的麦酒。
老板拿起干布,他擦拭着水桶里放置的酒杯道:“这是他今天挣到的第一杯酒,也许这杯酒会让他明白以后要学些更有用的淫词浪调。我坚信流浪使人明智,那些虚无缥缈的歌词在王子或公主的婚礼前唱吧,他们虽然富有,但也更容易贪婪,所以他们给予的赏赐也更容易多些。我倒希望他最终会变成这么一种人,像我一样——其实我这种人除了偶尔要碰碰运气外别的也没什么不好——你给我一枚索币,我给你一杯劣质麦酒,你给我十枚索币,我给你一杯上等麦酒,你给我一枚银币,我给你一桶上好麦酒,你若给我二十枚金币,我就给你一座酒馆。你若是要给我一百枚金币,哈哈,那我就要看看我还有什么可卖的了,力气?智慧?还是情报!懂得等价交换,机会便会使身体不受贫苦。”
“没人会给你一百枚金币的,那样一大把钱我连想都不敢想!”男人低头笑起来。
“当然。”老板也笑起来道:“那样的人不是傻瓜就一定是把我当成了傻瓜。”他把擦好的杯子放在身后的架子上道:“不过昨天我就碰到了这样的傻瓜。”他转回身又趴在柜台上道:“愿意给我一百枚金币。”
男人没有抬头道:“愿意买你的酒馆吗?”
“他们向我打听一个人,一百枚金币。你知道,一百枚金币可以使我过上我想过的生活。你对于生活有没有过什么幻想?”
男人摇摇头。
“我有过幻想、两家生金子的酒馆,几个听话的仆人。我每天睡到日上三竿,起床在热闹的城镇里走走,城镇里卖的东西,不论贵贱,我都能有买或者不买的能力。中午,我会吃顿丰盛的午餐,然后小憩一会儿,下午我再去奴隶市场或斗兽场逛逛,这是两个最能消化食欲与振奋人精神的热闹地方。而夜晚,我则会在灯火通明的舞女街看舞女跳舞,而只要我乐意,我便能撒一大笔金币让她们其中的任何一个陪我直到天亮。我可能也会选择结婚,只要我能找到一个老实年轻的姑娘,因为我需要一个子嗣来继承我的家业,他身上要流着我的血,脑中要继承着我的思想。他要在每一年与我告别的那天里,都会因为失去使他出生的我而悲痛的向神祷告。我将彻底地告别这无聊的日以续日,过上我梦中的生活。”
“一百金币是过不上这样的生活的,”男人轻轻笑道:“你这个幻想超过了你所标出的价格!”
“当然。”老板也眯起眼睛笑起来道:“但我年少时曾游荡过许多地方,我去过瓦斯瓦特城,跟过那里最精明的商人,你有时间听我讲一段往事吗?”
“当然,”男人一口喝光了杯中的麦酒,他拿出十个索币道:“再来一杯。”
“好嘞。”老板敏捷的弯下身,然后他把杯中满满的麦酒递给男人道:“我十六岁到的瓦斯瓦特城,我想你也知道,那儿被誉为金沙之城,也是所知大陆最繁华的城镇之一。在看到它以前,我对它只是听闻,而它对我来说也只是一个地方,但当我真正站在这个地方上,我的心不免颤抖了。我不断告诉自己,这是我亲眼所见,不是我心中的想象——不,有些是我连想象也不敢想象的。我就这样,每天战战兢兢的仰望着它里面各种精雕细琢的楼房,抚摸着广场上巧夺天工的乳白色大理石雕像,看着各种各样的商人带来的奇奇怪怪的货物——你肯定没见过猫一样小的雄狮,也一定没见过狮子一样大的猫。你也一定不知道,海盗们除了打家劫舍还能逮到美丽的人鱼,它们的叫声很难听,就像是撕扯的棉麻,可是它们的歌声很好听。有人说它们的歌声能使人沉睡,那也不完全是扯谎,但你只要将它鱼尾部的鳍连根剁掉,把它绑在木桩上,它就只能唱出使你益寿延年地美妙的曲子来。但你一定要记得每七天喂它喝一次水,虽然它们的寿命很长。当然,如果你有用不完的金币也无所谓,海盗会不时来城中交易,人鱼虽少见但也有价格。”
老板摊摊手接着道:“就这样,我每天仰视着这个城镇、这个城镇也每天俯视着我。好在它富裕,对我也算友好,它看着我在它的各个角落里流浪,缩成一团、像只肮脏的却不肯离开的老鼠般捡食充饥倒也没使我饿死。在这个城镇的捡食者不多,直到有一天我引起了一个人的注意,他问我愿不愿意在他的每笔交易下出点力气。我问他有没有饭吃,他告诉我他会付给我报酬,‘按劳所付,等价交换。’他笑着说。于是我便跟他走,成了他的一个货物搬运工——他做的是衣料生意,这世上的商人很多,但我相信他一定是最精明的商人。而随着我每月送衣料的次数越来越多,我也从每月能存下一个银币,到每月能存下三个银币。你别看我现在很胖,那时我可是一个精壮的小伙子呢!”老板咧开嘴嘿嘿笑起来。
“就这样过了一年多,他找到我,让我当了我们那一队货物搬运的队长。那时他已经有了四个货物搬运队,每队十个人,分别给城镇的东西南北送货。队长可以分派送货,还负责收钱,但我不用担心那九个人哪一个会卷钱逃跑,因为我们都记录在册,没有雇主介绍我们不可能从城门卫兵的眼皮子底下溜出去。总的来说这是件相对轻松的工作。‘这是你一年多的报酬,’他笑着对我说,‘等价交换。’这样我又干了几个月,直到有天晚上,我去把一天收的钱币交给他,发现他并不在这个时间该在的饭桌旁,几个仆人在那里忙碌的打扫房间,而他应该是去送一个贵重的客人了,因为我看到一个金质的酒杯摆在桌子的另一头、一个离我很近的地方。”
老板摇晃了下身子,他闭上眼睛吸口气又睁开道:“一个金质的酒杯、一个离我很近的地方,我顺手把它塞进了自己衣袍的右边口袋,没有人注意到我、我转身想离去,却正好和他碰了个满怀。‘你做什么?’他问我。‘我把今天收的钱币给您送来。’我把钱袋举起到他面前,可是我的腿在发抖,因为我的右口袋鼓鼓的,我左手下意识的遮掩着右边的口袋,就像一个裸露的处女在外人面前下意识的遮掩着自己的那里。可是这害怕来得迟了些,他已经看到了空空如也的桌子,他没有拿我递到他面前的钱袋,而是绕过我坐下沉默了一会儿。这沉默更使我恐慌,我虽没有见过,但我知道在城镇里偷窃罪一旦成立是要被砍掉右手的。我的呼吸越来越急促,心也跳得莫名的厉害,就在这时他冲我招招手,我走过去,他拿过我手里的钱袋打开数了数。‘这是今天的收账?’他问我。‘是的。’‘一文不少?’‘一文不少。’接着他让仆人们都出去了,屋里就只剩我们两人,我看着他,又不太敢看他。‘今晚我送你出城,’他说,‘你去收拾一下,这个月的工钱我就不发放给你了,但我也不会动你的右口袋,不是预言家的人预言眼睛会瞎掉的,但我知道那里面装着你的一个机会。’他说完后陪着我收拾了行李,然后把我送到城门边上让卫兵放行。而就在我走出城门的时候,他说,‘机会只是开始。’就这样我离开了瓦斯瓦特城,直到现在我都非常感谢他当初的决定,保存了我现在这只擦杯子的右手。”老板说完又拿出一个木杯轻轻擦拭起来。
“谨慎方是守护!”男人说了一句,然后他默默的喝了口酒又道:“不过我觉得他说的机会并不是指你口袋里的金杯。”
“可能吧!”老板咧开嘴笑道:“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很感谢你现在告诉我后一句话,但我要说的是从那以后我确实过了几年好的日子,我也结交了几个知心好友。说实在的——我厌恶富裕的生活,就如同我厌恶女人,因为它会使你疯狂的上瘾成性,而你又不敢抛弃它。我白天想方设法的挥霍践踏着这种生活,只因我要享受它所有的一切,我要告诉它,我是它的王,而夜晚我却又会在它面前偷偷地哭泣,祈求它不要抛弃我。我努力的做过几笔投资,也碰过几次运气,可是我的运气实在是太坏了,直到有一天我发现我再次的一无所有,我又回到了以前——不知道你有没有过从高处跌到地面的经历,那是个非常不好的经历,所以直到现在我每晚闭上眼睛都是自己辉煌的过去,而这过去的辉煌又促使现在的我浑身出奇的痒。”老板说着把木杯放在桌上道:“一个金质的酒杯、一个离我很近的地方,这是上天对我的恩赐。我原以为我这辈子再也交不到这样的好运了,直到昨天有人带着一张羊皮上的画像来问我,而我、似乎恰恰认识上面的那个人。”
老板直视着男人的脸道:“三十七岁,身高五尺四寸。轮廓分明的脸,褐色的眼睛,挺直的鹰钩鼻子,方正的嘴巴,络腮胡子,短发,最明显的是在右眉边到右眼间上有一条不大的伤疤。你来这个贫困的矿区有快一年了,我喜欢和你说话,因为你是唯一一个肯听我说话而不愿打断的人。你告诉我你来自犹伦之地,你叫索尔孟,但我知道那里的人都很野蛮,后来我又听你的矿友说你来自飞鹰之堡守护下的赛尔之城,因为盗窃跑出来流浪至此,他们都叫你夏尔络。这都无所谓,每个人都有自己想要保守的秘密,言谈可以转变,名字可以更改,胡子可以剃光,但你愿不愿意捋起你的头发,让我看看你的右眉?”
男人捋起头发,露出了自己右眉与右眼间一条不大的伤疤。
“不论你是什么人,我希望你不要怪我,我不想一辈子和这里自甘堕落的人打交道。”老板道:“我的耳朵格外敏锐,我想外面那急促的马蹄声就是为你而来的,并且我希望你不要逃跑,你跑了我们这里的人都会没命的。”
“当送信人出去另外三个人进来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无路可逃了。”男人放下右手道:“但我没想到他们依然这么胆小,他们不知道我伤情未愈,尚不适合缠斗,不然,我们的交谈也早就结束了。”
酒馆外传来吵杂的吆喝声与马嘶声,显然外来人将这个酒馆包围了。酒馆里的众人不明就里,乱作一团,而在角落里的三个男子忽然站起抽出各自长靴中的短剑喝道:“想活命的就老老实实的坐下,这事儿与你们无关。”
酒馆里瞬间安静了。
酒馆木质的大门打开,一队穿着黑色盔甲的卫士手持着明亮的佩剑冲了进来,他们团团围绕在那个男人的身边。
男人喝干了杯子中的酒,他站起身对老板道:“谢谢你给我讲的往事,我也给你一个忠告。”他转过身去道:“隐姓埋名,远走高飞,去过、你想过的生活。”
“罗里斯,”领头的卫士大叫道:“你已经被包围了,外面有二十个持枪士兵,二十个弓箭手,你最好用自己的腰带捆绑住自己的双手,免做无谓的争斗。”
“那样我的裤子就会掉下来了,”男人说着缓缓向门口走去。围着男人的包围圈越来越小,就在男人将要走出门口的一刻,领头的卫士大喝一声冲过去将他按倒在地,几个卫兵上前用绳子反绑住了他的双手。
众卫士将男人提起,领队用粗犷的嗓音道:“桑尔夏的丛林之子,游荡叛军的首领,神射手罗里斯,让我来看看你怎么逃脱。”
男人的脸痛的变了形,他深吸一口气,摇头冷笑道:“我只是想有尊严的跟着你们走,但没想到你们根本就没给我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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