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诡大宣,我竟是大邪祟?》简介:“太阳下山了,我该起床了。”“邪祟不能吃吗?我都吃了十多年了。”“什么?这个世界原来有肉蛋奶,米粮面?你怎么不早说?!”“不!我没病,我没疯,我是正常人啊!”穿越后,白晓是万万没想到,自己好不容易适应的风土人情,竟是仅有他们村子才这样。进了城的白晓,发觉自己是个土包子!人原来都吃米面杂粮,是不吃邪祟的。人白天要干活,晚上才睡觉的。当白晓就职差役,看到自己的队友们被邪祟团灭时,他终于忍不住感叹了:“你们怎么让吃食给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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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诡大宣,我竟是大邪祟? 第1章 白晓 试读
大宣王朝旧址。
西南部、白坪村。
“日头下山三刻了,白晓,还不起床?”
迷迷瞪瞪睁开眼,来者身宽体胖,将屋内昏暗灯光遮挡大半。
白晓对上了张大娘那没有眼白,完全漆黑的眸子,他恍惚地摇摇脑袋。
“下次能不能让娟娟叫我起来。”
白晓起身,看着窗外黑夜,听见了蛐蛐儿鸣叫,该吃早夜饭了。
“你想得倒美,吃我们的住我们的,连我家姑娘也想拐?快去吃饭。”张大娘没有表情,说话时,白晓能清晰地她看见口腔内,除了牙齿一片墨色。
白晓无言,如果是娟娟那样的美少女叫他起床,该多是一件美事。
娟娟人长得漂亮,唯一的缺点只是没有身子而已。
白晓起身穿衣,待他整理好衣容,发觉张大娘早已走了。
审视环顾四周,昏暗逼仄的房间内,陈旧的家具、脏污的四壁,空气中是熟悉的木头腐朽味儿。
深吸一口气,真是安心的味道。
走出屋门,便是厅堂,中间四四方方的桌子上摆着熟悉的吃食。
左手边是大门,右手边八仙桌上,不知道在供奉着谁。
“快坐,吃个饭墨迹什么。”张大娘从另一侧屋端来了最后一道汤菜,上面漂浮着大大小小的各异眼球,不知是什么动物的。
白晓随意坐在长凳上,看着今日丰盛的早夜饭。
黑太岁、长颈肉、祟心、鬼五脏、死灵触须......
“今天是有什么喜事吗?做这么丰盛。”
白晓毫不客气,起身佝偻着腰去够桌子那头的长颈肉,抓起碗口粗的长颈一端固定住,另一只手从上面撕下来细长的肉条。
这是白晓的最爱,因为它没什么味道,所以很好吃。
“你好意思说。你也十六岁了,还生得这么瘦,让街坊邻居知道了,以为我亏待你,不给饭吃。”
张大娘就是这般刀子嘴豆腐心,她说着放下腐血眼汤,手随意地往满是血污的围裙上一抹。
白晓点点头,咀嚼着手中的长条白肉。
“已经十六年了吗......”
白晓陷入回忆,上一世住精神病院,本来好好的,结果突然被隔壁病房姓李的那人,拿着砖头朝他脑门来了一下......
醒来后,就变成了一个被放在竹篮里的婴儿,好在村内邻里街坊都对他挺好的,白晓吃着百家饭就这样无忧无虑长大了。
只是这个世界,有点怪。
日落而作,日出而息,十六载来,已是习惯。
唯独饮食稍微有点不适应。但入乡随俗,打小就吃这些东西,吃久了也就能接受了。
“王叔叔和娟娟呢?怎么没来吃早夜饭。”
白晓嘴里的肉吃起来有些干巴,又舀了口腐血汤喝。
“娟娟跟着她爸干农活,太阳一下山就去了。”
张大娘说完,也不动桌上的饭菜,她知道白晓的胃口。
“你先吃吧,以后呀,都吃不到这么好的东西了。”
是最近收成不好吗?
白晓虽有疑惑,可腹中饥饿让他选择闷头干饭,拿起一块黑太岁咬了一口,嚼起来像硅胶。囫囵嚼了一通,白晓还是决定整颗吞下,嘴里只残留着黑太岁的苦味。
他拿起汤勺,准备再次舀汤喝,汤菜上的眼珠好像是有了感应,各自转了个圈,盯向白晓。
白晓没有在意,自顾自舀了一口汤饮下,冲淡了嘴里的苦味,他觉得舒服不少。
一口菜一口汤,桌上吃食很快就被他吃去大半。
见此他也有些不好意思了,可张大娘却是一点也不动筷,嘴上挂着淡淡笑容就这么看着白晓。
“吃吧,吃吧,这些都是给你做的。”
白晓勉为其难,继续吃饭,直到轻松将桌上饭菜全部席卷。
“我吃好了。”
虽然腹部没有饱胀感,但白晓不敢再说添饭的事,他站起身,当即出门上街。
每天在村里到处溜溜,是他的消遣之一。
“徐大爷早啊,忙着呢?”
见到徐大爷正举着利斧,劈开了大鬼母王满是触手的身躯,白晓上前打了个招呼。
徐大爷闻言,扭过头温和着笑着点头示意,随即继续劈砍,血肉蠕动声,大鬼母王的惨叫声,劈砍声不绝于耳。
......
“刘姐,今天你又漂亮了。”
被叫做刘姐的女子是一团模糊的血肉,发须皆是长满眼睛的触手,白晓这话自然是奉承,他作为穿越者,还是有正常审美的。
“是......啊......”
刘姐含糊不清地回道,接着她从口中吐出了一团沾着凌乱羽毛的一团肉。
“你......吃,吃了......更厉害。”
白晓无奈地摇头笑笑,刘姐真是的,我都十六岁了,还当小孩哄。虽是这么想,但白晓还是接过手来,三下五除二地吃掉了。
随着血肉入肚,白晓身形好似有百道残影从体内飘出,白晓一晃身躯,将这些残影稳住,最终归为一体。
......
“狗蛋,别欺负大黑了。”
被称作狗蛋的孩子不过七八岁,只有眼白,没有眼仁,看着就很痴傻。
他此刻正按着一头棕熊般的大狗,后者委屈着呜呜惨叫,接着开始口吐人言:“我堂堂祸犬,所到之处皆生灵涂炭,犬可杀不可辱,我......”
话没说完,狗蛋将大黑的脑袋按碎了。
“哎。”白晓叹了口气,“王叔叔才刚给你抓来宠物,没几天又让你玩死了。”
这可真是个民风淳朴的小村子啊。
白晓很快就来到了村头,再往前走,就要出村了。
白坪村很小,坐落在一处平缓的山头上,也就几十户人家紧挨相连,村里人彼此之间都很熟。
白晓在村口,遥望着山下今年多出来的白菜地,陷入沉思。
那片地的白菜,熟了。
他硬是拉着村头守村人赵伯,对着山下遥遥一指:“赵伯,我想吃那玩意儿。”
“嗯?”
赵伯只有半颗脑袋,另外半颗大脑暴露在空气中也没腐烂,只是有点发霉。
他反应半晌,才缓缓转过头幽幽回道:“娃儿啊,好异食是病,要不让丹大夫给你瞧瞧?”
......
圆月高挂,星辰无光。
白坪村三里外。
随着刺啦一声,黑色粘液将一只无头鬼腐蚀殆尽,只留下一滩腐肉。
一名女子掌心朝前,将释放的阴雷收回到掌心。
她乃大宣王朝守夜卫的一名差役,名叫时云儿,其身旁提着灯的男子名叫李兴,与她是同僚。
自诡夜降世,人们被迫居于地底已太久了。若非他们拥有受王权加封的伟力,换作寻常人敢于夜间暴露在地表,只有死路一条。
“这鬼祟果然有地支能力。”李兴言道,走向那滩腐肉。
原本被腐蚀得七零八落的血肉,很快自行汇聚在一起,成了一团恶心、不可名状的发臭烂肉。
“听说吃了地支肉,也能获得它的力量?”时云儿跟了上去,好奇地打量那恶心肉团。
“当然能,不论是鬼是人,吃了都可以继承这力量。不过,人吃了基本就会发疯,十天半个月内则必然暴毙,然后浑身溃烂,重新化成地支肉。你还是不要动什么心思,这就不是人能吃的。”
李兴将其捡起,收在了随身的布包中。
时云儿暗叹可惜,若是鬼祟的力量能为人驱使,或可除尽鬼祟,让百姓重回地面上生活。
两人不多言,继续前行。诡夜漫长,现在还没到子时,今晚的守夜工作进程未半。
复行两里地,远远地衬着月色,时云儿看见一个人影,对方在白菜地里弓着腰,像是在看菜地的长势。
诡夜之下,岂有活人?
二人神色一凛,悄然迈入行进而去。
......
白晓捧起一颗大白菜,满心欢喜,十六年了,这里居然有和地球一样的蔬菜。
“只是这白菜是谁种的?”
白晓好奇,他夜夜在村附近闲逛,从来没见哪户人家种菜。难道有人大白天不睡觉,在这里种菜?真是天方夜谭。
不再想这些,白晓捧着白菜一口咬下去,有点甜,比长颈肉好吃。
咔嚓咔嚓几大口,白晓大快朵颐,那么大颗白菜被他啃去了近一半。
吃着吃着,隐隐感觉身后有光亮接近。
噗呲一声,黑色液体激射而出,直指白晓后背!
白晓鬼使神差地侧步躲了过去,当他看见那墨黑粘液将地上的白菜腐蚀成干,他心里咯噔一下。
“坏了,遇到鬼了。”
他叼着一片大菜叶,猛然回头:“我告儿尼啊,我不泡泥!”
“嗯?”
双方同时愣住,是活人。
“半夜三更,你怎么还留在外面?找死吗?”时云儿先声夺人,一把薅下白晓嘴里的菜叶。
白晓傻了,晚上不在外面,难不成还回屋睡觉?
“我家就住附近,我怎么不能在这。”
“你家住这?”时云儿皱眉。
李兴拍拍了时云儿的肩膀:“你跟个癔子讲那么多话做什么?”
时云儿恍然,原来是癔子。想来也是,寻常人留在诡夜,即便没死没伤,精神失常者十之八九。
“带回去吧。”李兴放下提灯,一把将白晓抓住,熟练地取出绳索将其捆绑。
“哎,你要干嘛,我们村的人就在附近,我要喊人了!”白晓慌忙叫着,他哪见过这阵势,上次看到这种场面,还是在精神病院。
“村子?你们村在哪?”时云儿问道,语气尽是怀疑。
“就在那,那个坡,那么多房子见不着吗?”
白晓一仰脖,望向了那片平缓山坡。
接着,他愣住了。
山坡上,原本几十栋错落有致的破屋,怎么抬眼间就什么也没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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