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血狼春晓
首页 > 史诗 > 冰与火之血狼春晓

冰与火之血狼春晓

作者:百万狸花猫

点击:5

状态:连载

字数:未知 评分:未知

最新章节:第391章 艾莉亚
《冰与火之血狼春晓》小说作品简介:篡夺者战争后,艾德史塔克从多恩带回了两个娃娃,其中一个人称“血狼女”。

相关推荐海岛超凡大领主从开拓领主到国王 杂文合集500篇小说目录 大团结高洁

推荐阅读: 黄金旗的传奇大道朝天妙笔计划:制胜从婴儿开始化妖种田百年,我成了道门魁首倾国神话开局送给柳神不易物质最强暗黑驯兽师永恒之心被赶出武道校后,我创遮天法修仙
《冰与火之血狼春晓》相关章节介绍
小说《冰与火之血狼春晓》作品最新章节:

冰与火之血狼春晓 第1章 威尔 试读

第一章序章威尔

君临是维斯特洛少有的大城市,其他勉强可以称为城的,不过几个以镇命名的市集,他们都是港口。君临的独特在于,它是真正的城市,整个被城墙包裹,而为了维护治安及防守,统治者竟然要设几千人的卫队专司此职。

它也有大城市的独特气派。人们远在城外就能看到高耸的塔楼,在晴朗的日子,可以看到它们直插云霄,令人赞叹仰慕,揣度居住在这里的统治者的气度。

威尔几个月前才成为这个城市的守卫者的一员。身披金袍子让他自觉威武,便是行走也与之前不同。

他挺了挺腰背,看着守护的城市,早已没了初任此职的骄傲。虽说嫌弃,但也倍感珍惜。这是他把死鬼老爹所有资产变卖之后的几个银鹿以及朋友的资助下换来的。

他老爹曾是一个成功的商人,经营君临至布拉佛斯的香料贸易,但失败几次之后,就一蹶不振,在死前的几年更是沉迷酒色,为了这些爱好,他们从石质的豪华院落搬到市民普通房舍,好在没有来得及把最后一点家当败掉就死在了当今财政大臣经营的妓院里。

他记得那天发生的事。

等仆人通知他这个噩耗时,他正在打磨脏钱换回来的长剑。听到消息,他只得放下剑,租了马车将他从妓院的后院里抬走。

人们都说他死前看到了圣母,所以嘴角留着令人着迷的微笑。他知道,这是妓院主管说的好听话,他看到的不过是令人作呕的傻笑——两边的嘴角高高提起,紫色的肥唇点缀着丝丝风干的唾沫。这无疑是春药使用过量的症状。

也许他死前看到的确实是圣母,她的两只白兔对他摇摇致敬嘞。

处理完父亲的后事,清点财产,威尔发现,除了一些小物件,竟什么都不剩下。七神说人们光着身子来到人世,也终将一无所有离开人世,但老头子能将自己的财产精算到这个程度,他也不得不佩服。

当他还住豪华院子的时候,他曾想有朝一日能追随国王,成为一个骑士,便是首相称呼他,也要加个“爵士”头衔。当他被赶出豪宅后,他便感到世间的冰冷。他的凛冬将至。

史塔克家是有智慧的,有这样的族语无怪乎可以让家族繁衍几千年而不倒,而老头子常常念叨的话是“都是垃圾,垃圾,一群垃圾!”,这让他觉得,他的尾缀姓氏大概会二世而亡,绝于下一个冬天的初期。

“垃圾。”这就是他留下的族语。

威尔想把这两个字做他的墓志铭,可他没钱为他建墓,于是尘归尘土归土,索性将他裹个严实,沉入黑水河。

他死后,被老头子称为“垃圾”的狐朋狗友竟然凑够了银鹿,给威尔买了件金袍。所求的,不过是等他在城门口当值,走私城外的各种肉——反正其他城门也都这样做,喂饱君临嗷嗷待哺的市民才是头等大事。

若说金袍子,威尔最该感谢的人是屠夫彭特。当然他从不屠宰任何动物,他不过将城内外各种死去的动物切割分卖给嘴馋的民众,虽然有人控诉他经常在正常的肉里掺杂人肉,但君临小人物爱戴他。

威尔讨厌他,讨厌他起的外号“小白脸”。

“你有一张俊脸,”他的另一个朋友索菲特经常这样说,“我们要把他好好利用起来。”

就是这句话,开启了为他筹钱做金袍子的机会。

他以为索菲特会给他一个勾引贵妇人的任务,毕竟他之前成功过。但他觉得这事更依赖头脑和嘴,而非脸。

“把你送给王后,给国王生个黑发王子。”他们开玩笑。

威尔记得他们的妄想。

“扒皮总管杰诺斯史林特大人的父亲和彭特一样,是个人见人爱的屠夫,当然,会不会在猪肉里掺死人肉我就不知道了,但如今一飞冲天了。史铎克渥斯大人死了,他一个屠夫之子竟成了七大国首都卫队的司令。你说,要是这种人都能成为司令,为何我们的小白脸不能成为一个英俊的金袍子呢?”

另一个朋友接着幻想,“史铎克渥斯大人死了,不仅留了寡妇,留了城堡,还留了几个待嫁的女儿,要是你穿上了金袍,趁机收了寡妇,谁知会不会是下一个史特林呢?”

要是金袍子能搞上史铎克渥斯夫人,那御林铁卫也能让王后怀孕。

“那身袍子可不好弄。”

“哈,要是史铎克渥斯还在,那自然千难万难,可如今世道变了,扒皮司令扒得狠哦,水肉生意都难做了。我听说,这位总管贪污都贪到手下的薪水了,现在缺金龙的军官可以从巨龙门排到鞋匠广场。相信我,为了多收一枚银鹿,他们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另一个以扒窃为生的狗友说道。

他虽然是老鼠,但擅长与君临的金猫打交道。没有老鼠,猫又有什么用呢?

事情来得太快,他只是拿着一小袋银鹿找到了烂泥门的卫队小队长,一星期后便顺利披上了金袍。

开始的一切都很好,他只是没想到金袍的薪水竟如此微薄,付完房租,日子只能过得紧巴巴,比他的非法生意差多了。身份转换的唯一好处是,穿上这一身,确实可以威风八面,在这点,他只能感谢游侠王子。

威风八面的副作用是当值一天就让人腰酸背疼。难怪有些金袍兄弟,喜欢拿棒子对肮脏的跳蚤拳打脚踢,这全然是为了活动筋骨嘛。

这是野蛮人的举动,他威尔大人的乐趣不在于此。

他想看看君临的比武大赛。作为金袍子这简单多了,只要他争取到在比武大会上当值即可。君临的跳蚤不喜欢听话,但比武大会的秩序维护简单且安全,但这只是说说,前几年就有金袍子被人流踩碎了脑袋。

这可真是倒霉蛋。

他不仅想看比武大会,而且还想参加。只要是男人谁不想参加呢?除非他是穷光蛋!

穷光蛋置办不起一身完备的盔甲、战马,这还不算服务的侍从、后勤人员以及可能损害的骑枪。七国之内有的是奢华的装备。若是有幸将弑君者击下马,盔甲、马匹的赎回费就足够让普通人一生衣食无忧了。

威尔为了能在场内执勤,用完剩下的所有铜星,朋友们绝不会允许他将金钱浪掷在参加比武上,毕竟他们只相信他的脸。

这无所谓,他早就明白,歌手的传唱歌谣不会歌颂他。

他想做高个邓肯,遇到他的伊耿王子,他想让歌手传唱他的伟大荣誉,但他没有伟大的荣誉,他只有伟大的族语。而歌手就是贵族的尿壶,他们酌饮老爷们的尿骚,唱出芳香。

会场嚎叫之声不断,但可以在真正决赛圈赛场上嚎叫的,要么是贵族老爷和他带见识世面的夫人、子女以及仆人仆从,要么就是贵商富豪,绝不可能有跳蚤窝里的泥腿子。

这只是预选赛。参加比武的人实在太多,需要预选赛把大部分不合格的参赛者剔除。而预选赛中,来观看的大部分都是普通市民。

管理贵族老爷和贵商富豪要比管理泥腿子简单,他早知道,只需要盯紧几个输红眼的赌徒以及精力无处发泄的年轻人就行了,可惜的是,这里大部分都是年轻人,有的不幸,身背多个敏感标签。

有金袍子偷偷向他传授,在维护秩序的时候,怎么去摸贵妇人的屁股:如果秩序太好,就需要创造点混乱,因为混乱是攀上双峰的捷径。

可惜,这种地方不会有什么贵妇人。

“肃静!”远处金袍子队长啸声而知,他随着金袍兄弟们一起开始呼喊。

“肃静!”

长啸把莫名其妙的情绪抛开。嘈杂之声应声而停。

参加比武大会的共计有近千人,这是他队长告诉他的,要在四日内从中决出七十七名优胜者,在剩余三天内决出冠军。

爱与美的守护者们不需要参加预选赛,他们是种子选手。也就是说,一千人中只有七十人才能真正进入下一轮决赛,那才是真正精彩的部分。

可怜的预选赛,需要从日出击打到日落,如果他威尔大人的数学没有出错,一一捉对,一共要打上九百多轮对战,通过四次晋级,才能将千人筛到七十人。场地只有两个,这意味着未来四天将无比繁忙。

刚开始他还愿意等待受伤的比武者慢慢收拾下台,可不用多少时间,就开始学着金袍兄弟们催促战败者离开场地或直接上手将哀嚎的选手拖出去。

几天下来,死掉的、残掉的,他威尔大人也见识了很多,他们不仅丢掉马匹和盔甲,有的还要丢掉胳膊、腿甚至性命。

他觉得,大部分平民是来看观赏这些血腥,并将这些视为精彩。说实在的,这些完全不够精彩,至少达不到威尔认可的精彩程度——普通市民当然不一定看不到精彩的比赛,预选赛中总会有两名强大的选手会不期而遇,这就是难得的福利了,越是到最后,越是如此。

越往后,他能识别出来的纹章就越多,而贵族们总是能从一大堆竞争者中脱颖而出。也许诸神高看伟大的姓氏。

他看到了属于布莱伍德家的十几只鸟围成一圈的盾牌,看到了属于佛雷家族的双桥以及略有变化的。还有更复杂的盾牌,区分了位格,画上了不同家族的纹章,这都是为了表明他们的真实身份。

威尔大人小一点的时候会愿意学习这些。

当这些有名望的骑士出现的时候,全场都会为他们欢呼。

贫民热切,骑士热切,国王热切,就连妓女也热切。但看起来唯独不怎么热切的就剩维持秩序的金袍兄弟了。

呵,难怪铜星就可以为这份工作开路。

他的金袍兄弟们在君临看够了比武竞技,看够了全国各地的贵族图章,看够了鲜亮的盔甲和高头大马,繁重的工作和不期而遇的危险让他们早已失去了激情。

也许过些年之后,我也会一样,像个被驯化完全的老虎,对着一个个圈子跳来跳去,赢得一点鼓掌或是一顿饱食。

不,我最多只是一只小猫,司令才有资格跳大人物给他比划的圈。老虎死了没用了,会被分食。猫不会,猫死了会烂在阴沟里。

“神秘骑士!”观众欢呼。

威尔大人随着欢呼声望过去。

神秘骑士如任何参赛的骑士一样,他全身盔甲,胸盔上明显是用油彩画的图章,像是恶作剧。盾牌也画上了同样的纹章,端详起来,大约是一只白底的红色狗头侧面照,须发皆张。他从来不知道为何一只狗头也可以显得这么威武,它像是燃烧的火焰。七大国肯定没有这样的纹章。

“神秘骑士对战来自学城的荣耀之灰铁,加尔斯海塔尔阁下!”临时裁判高声呼喊。

“神秘骑士!”观众欢呼。

无论是平民还是贵族,神秘骑士总是能收获更多的注意。观众们期待在战斗后,神秘骑士的身份被揭开,这是七大国喜闻乐见的盛事。

神秘骑士在历史上留下了太多的传说和歌谣,有的主角至今还活着。

加尔斯海塔尔的盾牌左上右下各有一黑塔,象征他家族次子的身份,右上是一只红金狐狸,这是亮水城佛罗伦家族的纹章,代表着他母系家族。

“灰铁!”观众欢呼。

这或许是值得看的一场,神秘骑士对战声名卓著的贵族。

也许观众都看好神秘骑士,但神秘骑士身材并不壮硕,整体虽然不矮但并不是他常见到的那种胜者应有的姿态,另外,他的战马虽然强健,但显得没有精神,他的盔甲粗放没有修饰,难说精良,便是侍从,也只是一个小孩子,能否支撑一场长枪比武,实在难说。

另一边的灰铁,则有着一个大贵族该有的一切,妥帖烤瓷的盔甲,有着高塔纹绣绿底的披风,一个塔型却又整体富有美感的头盔,完美合身的护盾,一切都是妥善至极,并且价值不菲。若是神秘骑士能够坚挺一些,只这一场大家就该满足了。

要是神秘骑士获胜——这一身盔甲就可以要十个金龙的赎金,而海塔尔家向来不缺金龙。任何贫穷的骑士都想与这种贵族对战。但好运气落在了这个神秘骑士身上。

“开战!”临时裁判甚至都没有等到双方示意妥当。

神秘骑士比不得灰铁健硕,威尔不知道他是如何将长枪举起,但确实稳稳平举,没见到什么勉强。另一旁的灰铁是赛场的常客,成熟而稳重。若是他威尔大人有钱,一定要在灰铁身上放上身家,他早过了相信奇迹的年龄。

“掀开他!”群众向灰铁致意!

“离远一点!”威尔大人用力推了推企图冲上前的观众,为自己的视线留出一丁点时间,也是为了保护重要骑士的安全。被分尸的名骑士并不少见。

两匹战马相交,威尔大人看得不是很真切,但神秘骑士的长枪已经完全破碎,稳稳刺在海塔尔大人的盾牌之上。灰铁的这一击未能建功,从巨大的冲击之下稳定身形,从容越至另侧换枪。神秘骑士的盔甲或许不行,但战马一定优良,在骑士身材的衬托下,更显神俊,全然换了精神。刚刚咚咚之声代表着勇猛无匹的冲击力。

“神秘骑士!”群众呼喊。威尔大人只好再次用力将他们推到他们应该在的地方。

“第二枪,开战!”

灰铁骑士率先出击,长枪稳稳架在手臂,策马奔腾。神秘骑士如有神助,瞬间架开长枪,灰铁大人击在了空处,而另一瞬间,神秘骑士的长枪后发而先至,方方正正捅在盾牌正中,长枪应声碎裂,而灰铁大人则侧仰在马上,拖了一个呼吸,掉落马下。

全场鸦雀无声,而瞬间又爆发声浪“神秘骑士!”

威尔大人看到灰铁大人艰难起身,怒骂一句,随着侍从和副裁判官而去。

他输得干净利落,没有申请步战。

到了第二日,已经经过了一次晋级赛,淘汰了一些明显有些差距的选手以及像海塔尔那样的倒霉蛋,剩下的战斗明显精彩起来。

一名不知名的骑士重重摔下马,断了腿,已经疼到不敢大声哀嚎。一个单薄满脸青春痘的侍从根本无法抬得走他,威尔便帮忙将这个骑士拖到了场外的帐篷,胜者骑着马,提着他掉下的头盔,等着接收他的马和剩余的盔甲。

他撑不过今晚。侍从可能会剥掉他的皮夹,在没人的时候割破他的喉咙,然后将骑士扔到黑水河,顺着水流躺进优雅的黑水湾。

他在场外,再次看到了神秘骑士,他仍是早先看到的样子,红彤彤的狼头,须发皆张,像是火焰。他已经赢了第二次晋级赛,威尔大人看到他收到了五枚金龙的赎回款。

神秘骑士也注意到这边摔断腿的骑士。骑士低声哀嚎,牙齿颤抖,满面汗水。威尔本想返回岗位,但他稍微放下了脚步,看看他想干些什么。

神秘骑士戴着头盔和盔甲,没有想要泄露身份的意思,威尔顺着头盔的缝隙望去,发现脸也被布裹着,显然对身份严防死守,没有让他得逞。

“算是好运气了,没穿了脖子。”威尔装作对一切都很熟稔的样。

“唔,确是好运气,这条腿还能恢复正常。骑士,你的名字?”重伤的骑士闻言忍下了呻吟。

神秘骑士的声音像个变声期的少年。

“艾博艾格特。我没有钱。”后半句将前半句的力气消耗殆尽。

“恰好,这个我有一点。对了,来喝一点吧,喝了就不疼咯。”威尔看到神秘骑士从侍从手里拿过一小瓶的奶状液体对着艾博艾格特的嘴倒了下去。

“科尔,等会他睡着了,用担架把他抬回客栈,为他找一间房,嗯,再雇两个佣人照顾吧,他要在担架上躺一段时间了,哎,真是可怜。”神秘骑士更加神秘了。

“小子,你倒是好心哦。”威尔笑道,感觉很高兴。

“你也一样好心,大人!”

威尔大人转身离开了,他还有工作要做。

当晚,他就告诉几个狐朋狗友,神秘骑士骑士是个少年,或许只有十一二岁。

“哦吼,那岂不又是一个巴利斯坦,他头发是金黄色么?说不定是我们的乔弗里王子哩!”彭特哈哈大笑,“他若是,一定会被歌手传唱一千年,将来也会是千古一帝,果若如此,以后我的切肉刀就改名‘乔弗里的仁慈’!”

“那可糟糕,我今天还喊他‘小子’呢,不知道他会不会用乔弗里的仁慈把我的舌头割掉。”

“没舌头,那可不好,不过彭特可以帮你把剩下的部分一起卖掉。”菲林特总是这么残忍。

“我只卖好肉。”彭特咕囔。

“这金袍子怎么会不是好肉?”

“正是金袍子,肉才不好呢!”屠夫抱怨。

“威尔穿金袍不过这么一会儿。”

“他是出生时就坏了。”

威尔大笑,狐朋狗友也一起笑。

从屠夫彭特这离开已是狼时,远处在伊耿高丘的红堡仍旧灯光点点,那里有国王,有王后。这里的烂泥街跳蚤窝也同样灯光点点,有怒骂欢笑,也有哭闹惨叫。

他披着金袍子,感觉还算安全。应该吧?

夏季已维持了7年,这么长的长夏,就他所知已是很少见。但便是如此这般的长夏,跳蚤窝里依然有为了丁点食物争夺不休的跳蚤。

金袍子迟早会被一群疯子吃掉,他的小队长就曾抱怨过。

“我们应该把跳蚤窝清空,把没有房子的难民全部抓住卖掉去做奴隶,去做妓女,去做他们该干的事情。要不就一起丢到黑水湾喂鱼,否则,天知道什么时候他们会把我们切开吃了。”

“我猜是饿的时候。”威尔记得自己如此回复。

“哪有那么多粮食喂他们,就算喂,又能喂几天?而且,他们若是饱了,只会松开大腿,生出更多,每个都是城市的毒瘤。”

而我们靠他们养活,威尔没能说出口。

“你知道跳蚤窝里一个帐篷下能有多少人么?七神啊,男人女人老人小孩,竟有三十多个,就在这么一大块地方,比我家羊圈的羊还多。”他用手示意了帐篷的大小。

他回到自己的居所,这里阴暗,狭窄,但已经比跳蚤窝里好多了,至少这个窝里只有他一个。

他脱掉当值的金袍子和皮甲,卸下长剑和匕首,扔开靴子,脱下长袍和内衣裤,取来清水冲洗。

如果连续两天阴天,他就要祈求衣服不要太潮,他的换洗衣物并不多。

他觉得,如果他不能从岗位中捞一些,他应该养不活自己;要是偶尔与狐朋狗友喝点酒,他要捞更多;如果要请洗衣妇照顾生活,那要更多更多;而要是传承姓氏族语,恐怕要做丧尽天良的事,但就算如此,也轮不到他来丧。

他轻轻揉着衣物,昏暗之下,他不知道从衣物中揉出了什么,但衣物在手中揉捏,像极了他的命运,如垃圾一般。

比武大赛第三日的正午后,开始预选赛的最后一次晋级,此时剩余一百二十九人,要在一个下午决出最后的七十人。

根据大胡子裁判定下的规则,其中116人捉对对战,共58轮,剩下的13人轮空,若是58轮过后,胜者的58人全部能够进入决赛圈,则13人中需要挑出幸运者,由其在剩余人选中任意挑选竞争对手。

若是胜者中无法参加决赛就需要主裁判及时通知临时裁判,取消其中一些捉对,从而对战双方全部轮空,直接晋级。

轮空是常事,这也是司号官经常可以上下其手的地方,公正的裁判官会考虑选手的实力,让富有战斗力的骑士轮空。

最后一次晋级中,他看到了更多耳熟能详的纹章,有橙底扣满符文,中间一堆卵石的罗伊斯家族,代表兰尼斯特的金狮,代表艾林谷的新月雄鹰,代表王室的宝冠雄鹿,代表高庭的锦簇花团,代表心宿城的红心乌鸦,代表长弓厅的长弓箭簇,代表红垒的红色城堡,代表橡果厅的橡果,代表鸦巢堡的黑色乌鸦,代表佛索威家族的红绿苹果,代表亮水城的红狐狸,罗宛家族的金树,除此之外,他还看到了来至多恩的长枪贯日。

在比武大会中,谁能与这些大家族一争雌雄呢?守护骑士只会打出白色纹章,但他们也一样来自各个大家族。

司号官尽可能轮空这些大家族的选手,也尽可能避免这些大家族的选手在预选赛阶段相互搏杀。威尔无法判断这究竟是对贵族的优待还是对普通骑士的爱护,无人质疑。但司号官和裁判都讨厌神秘骑士。

威尔在这里又看到了神秘骑士,小小的个头,精神不佳的战马,粗糙却又整齐无修饰的盔甲,歪歪斜斜红色狼头涂鸦。与之对战的另一侧的骑士,盾牌上的纹章是手持三叉戟的鱼人。盾牌被紧紧扣在左臂。

他虽然是曼德勒,但他身形看起来像却像是个安柏。又是一场不对称的战斗,但意外地,他认为神秘骑士会赢得比赛。

“神秘骑士对战来至白港的骑士,开战!”临时裁判看到白港骑士示意已做好准备,随即指示开战。

“神秘骑士!”群众大声呼喊。

神秘骑士高举长枪,策马而去。呼喊声将一切都淹没,威尔竟无法转头去看比赛,他示意旁边的金袍子兄弟一起将人潮快速赶下他们该在的区域。

他不想错过两名骑士长枪相交的一瞬。但人潮向前汹涌,他只能侧身阻挡,让视线保持在骑士身上。

他知道一定有他朋友邓肯那样的盗贼在制造混乱和拥挤,但他已无所谓,只想盯着场内,而不是潜在的毛贼。

战马在赛场上奔腾。

据威尔所知,赛场是花费重大精力打造,赛场里的每一寸土壤都用巨石块反复夯实,使之成为坚硬的路基,然后要在路基上铺设一层蓬松的沙土,不薄不厚,最后还要在沙土上一层层铺满松枝、草屑,让马蹄尽可能自由飞奔,也尽可能让骑士在跌下战马时不受伤。

这是骑士驰骋的梦想之地,足以让世间任何骑士们骄傲和热血沸腾。

曼德勒家的骑士像任何一名训练有素的骑士,稳稳持着长枪,向着灵活的神秘骑士而去。又是木屑纷飞,神秘骑士的长枪稳稳发力在对方的盾牌之上,白港骑士侧歪着身,战马失去平衡。优秀的骑士,这个时候会祈祷双脚可以正常脱离马镫,迅速远离奔腾的马匹。

白港骑士背部重重落地,马儿很幸运倒在他的前方,没有挤压。

白港骑士拒绝了侍从搀扶,快速起身站稳。

他有权利争取步战。

“取剑(sword)!”白港骑士大声呼喊。

“来至白港的骑士申请步战!”

步战往往最血腥,但观众喜闻乐见,威尔小时曾因血腥呕吐,破碎的脑袋苦恼了他很久。

白港骑士全副武装,高大威猛,压制瘦小的神秘骑士,胜算很高。在预选赛最后的环节,若是他放神秘骑士进入决赛,一定会被人取笑。申请步战,是为捍卫他自己的荣誉,也是为了捍卫其他骑士的荣誉。

此时,威尔彻底忘掉推攘的观众,眼睛如其他几千只眼睛一样,看着赛场。

白港骑士立刻披剑上前。宛如战神。神秘骑士也抽剑相迎,剑又短又窄,这只是一把普通的单手剑,让他看起来灵活许多。

大骑士双手挥剑,横削竖砍,但被神秘骑士一一避开。

威尔配合金袍子兄弟再次将越位的观众往回推。回头就见到白港的大骑士单腿已跪在地上,双手巨剑被甩得远远,神秘骑士用剑柄末狠狠袭击白港骑士后脑,这一击,让他摇摇欲坠。

不会有奇迹发生了。再次敲击,白港骑士的头盔被击落,抛在了巨剑旁。

大骑士满嘴鲜血,双手支撑身体,已经将脖子彻底暴露出来。这一刻他已经将生命彻底交到了神秘骑士手上。神秘骑士只要挥剑斩下,就可稳取胜场,他便是白港伯爵,七神也无法为他的宝贵生命主持公道。

激烈的赛场上,人是没有理性的,哪怕是比武也不能这么大范围露出弱点,这几乎是在刺激敌人痛下杀手。

神秘骑士没有痛下杀手,他一脚踹开大骑士,大骑士仰倒,可以明明白白看着神秘骑士,以及刺着脖颈的单手长剑。

“我投降!”大骑士无奈呼喊,“二十个金龙足够赎回马匹盔甲和武器了!神秘骑士,祝你好运!”

大骑士撇开了侍从的协助,好端端站了起来,留下自己的侍从收拾巨剑和头盔以及牵着受伤的战马。

“神秘骑士!神秘骑士!”几千人一起呼喊。

有多少年没有见到进入决赛圈的神秘骑士了?神秘骑士跃然上马,在竞技场上反复策马奔跑,举着长剑向观众欢呼致意。威尔大人羡慕着,但又得用尽力气,将冲撞的围观人群挤出要道。

难道金袍子总管就没有其他方法阻止他们冲撞么?真是十足的蠢货。

他担心暴徒抽出他的短剑,在混乱中制造谋杀和流血冲突。

赛场欢呼持续,在临时裁判的大声压制之下,神秘骑士才走出赛场。所有人都想知道他的身份,但同时又想保护着身份不被其他方式拆穿。

“神秘骑士!神秘骑士!”赛场已经被欢呼声覆盖。

这是维护秩序最受累的一场。他也希望能承担决赛时的护卫工作,正脸看比赛看个过瘾,最好还能期待一个比国王更好的位置。

太阳尚未落山,进入决赛圈的七十七名骑士已经确定。但他作为赛场执勤的工作已经结束,明天他要按照既定的工作,在城门,在城墙,在街头,来回巡逻,或者根据中队长或小队长的指派,去找这个贼或者那个强盗。临放工,他便得知了次日的工作,他被自己的小队长安排在决赛场外围负责防守和维护秩序的工作。这意味着,他无法看到任何精彩的比赛。

好歹离决赛场够近。

只要观众呼喊声够大,我也一样能够知道赛场的情况,能够第一时间知道谁输谁赢。或许,我还可以摘掉头盔消散一下夏日的暑气。大家的焦点都在赛场,没有人在意赛场外一个小小金袍子以什么方式让自己轻松。

次日一早,他就到了自己应该在的位置。在这里,他只能眼看着贵族老爷、有钱人以及他们的子女仆人进场,眼看着御前重臣在金袍子兄弟的簇拥之下进场,眼看着大胖子国王驰马看着王后车架入场。

在这些重要人物入场之后,他脱下自己的头盔,搂在胸前。其他金袍兄弟也放松了下来,要么下的赌注,要么侧耳听里面输赢。

赛场的气氛在国王进入后逐渐开始热烈起来。

赛场内虽然欢呼之声隆隆,但主持者依然可以声若洪钟,在嘈杂的赛场上,将自己的声音稳稳传到角落,传到他的耳中。

一个个亮闪闪的名字,一次次的“开战”。

他心中在默数骑士们长枪比赛对战回合的次数,最多的时候,他听到了主持人大声呼喊“第七枪,开战!”,也许是百花骑士,也许是兰尼斯特,也许是魔山,他没能听到第八枪开战,第七枪之后,然后就是观众的欢呼声。贵族老爷们的欢呼声同样热烈,与跳蚤窝里的也差不了多少。

他听到一个个巨人般的名字“巴利斯坦”“兰尼斯特”“魔山”“勇武的加兰”“雄鹰”,一会他就听到一个呼声更高的称谓“神秘骑士”。

赛场更加嘈杂,他听不到主持者的声音了,或许,大声呼喊早已经消耗了他的嗓子。他一定像我一样无奈。他试图听清何人与神秘骑士对战,但失败了,他不想返回金袍子兄弟那里,听他们的无聊赌注和预测。

他换了个姿势,怀抱头盔,仰头望着天空,让耳朵对着那边的城墙,像个笔直的柱子向远方致敬。哄闹是国王和老爷们的,是骑士们的,不是金袍子的。他悲哀地想。

没过多久,一个金袍字军官迅速从内城赛场窜出,他眼睛迅速扫过了一起聚头的金袍子,注视着抱着头盔遥视赛场,无悲无喜的威尔大人。

跟着他出来的还有几名金袍子,他们抬着一具软踏踏的尸体,扔在了地上。威尔凑近,只见这尸体的胸口出现一个凹陷的大洞,仿佛对战双方的长枪都往他胸口钻,他的脸也有些红紫,鼓胀像个气球,血水喷得满脸满眼。

威尔想不到人会有这种死法,实在太难看。

这是个死在赛场的金袍子。

聚头在一起的金袍子兄弟追身而起,过去帮忙,但他们什么忙也帮不了,这兄弟已经死透。

“你过来,跟着我,到赛场主持秩序!”军官直接叫走威尔大人,“顶替他的位置,不要傻站着,不要惊吓马匹,最重要的,不要被马踩死!”

威尔承认,再也没有比这一刻更高兴的时候了。

他可以到决赛的赛场观战。

虽没有从头看到尾,但足以看到最最精彩的地方,更重要的是,他的位置确实比国王还要好。他的位置就在赛场的正中,双方搏杀的地方。他已经毫不怀疑为何那个倒霉鬼会死在赛场了。

他的任务很简单,指挥两边骑士的侍从,在他们一方受伤,快速将受伤的人员抬出赛场,指示侍从将他们的纹章旗帜插在合适的地方。

这是个简单任务,只要不被马踩死。

主持者几乎就在他的对面。现在他知道对方的嗓音有多么得浑厚。这个嗓音值得国王为他掏钱,值得在场的贵族老爷贵妇们听他进行荣誉介绍并按他的安排来调节战斗的节奏。

“第三枪,开战!”纯白色的战甲的御林铁卫对战河湾地双团玫瑰团的次子加兰。看到旗帜,他无需听更多介绍。

近距离感受双方战马踢踏的轰隆声,两匹战马也是千军万马。这个位置实在太好,他可以清晰看到双方几乎同时将长枪触到对方的盾牌上,长枪几乎同时碎裂。

在旁边的侍从,快速将掉落的,较大的木块扔到一边,其他的侍从为骑士换上新的长枪。

两名骑士在巨大的冲击力下仰在马上,但到了另一边双方都已经整理好姿势。无用多说,需要第四枪。白袍骑士在第四枪下,直接被冲击下马,赛场的老爷女眷都发出惊叹声,尤其是女眷。

落马的白袍骑士挣扎着想起身,但无力做到,他的侍从快速向前将他架起,走出了赛场。

加兰的枪更稳,白袍骑士早先已体力不支,或者他根本就是胳膊受伤。

加兰手持长枪绕着赛场奔跑一圈,接受全场的祝福。在国王座位之下停下,揭开头盔,对向王座,“高庭的加兰提利尔,感激弥赛拉公主的青睐,你的花环让我勇气倍增!”他说完点头致意,风度翩翩,让在场的女士为他欢呼。小公主害羞得微笑。加兰提利尔潇洒甩马而去。

下一场比赛是由詹姆兰尼斯特对战长弓厅杭特伯爵的小儿子哈兰杭特。

御林铁卫詹姆赢得极其漂亮,一轮长枪就将杭特击落下马。而杭特也没有勇气申请步战,在侍从帮助下离场。

“弑君者!”国王在桌案上大声欢呼,不知道是赞叹他的勇武,还是嘲讽,但詹姆全程眼神都没有望向高台,径直走出赛场。

今日的比武在在场观众高呼“劳勃国王”的时候结束。劳勃国王先策马离开,随后是他的卫队,然后是御前重臣,达官贵人。

威尔大人要等所有人离场,而后监视工人将赛场重新清理干净,认真检查赛场已没有可能让人受伤的破碎木屑以及血迹异物。

站在他旁边的是个陌生的金袍子,但他气势更足,并不是威尔这种小喽啰。

“你小子今日收入如何?”这语气让人讨厌。

“像主教的头发一样少,大人。”

看他身上的铠甲,便知道他至少是卫队中的高级军官,威尔觉得最好不要惹这种人。

“你看到哈德温的尸体了么?胸口有一个大洞的那个,他才是大人,巨龙门的守备队长哦。他本来能赢几十个金龙,可他不走运,被乌鸦的马杀了,呵,叼走了他的心脏。”

“嗯,他为金袍子开创了新的死法,很了不起。”对方听到他话后笑了起来。

“哈哈哈,没错。但显然不是最无辜的那个,他为了赢到金龙,给乌鸦的马喂药,没想到这马却把他自己给踩死了。”金袍子掏出了钱袋,反反复复数着剩下不多的银鹿,“你似乎不感兴趣?”

是的,但说出口的却是其他的话,“大人您想说一定会说的。”

“你觉得,这种事我怎么会知道的,对么?”金袍子收起钱包,笑看着威尔,威尔被这种笑容看得别扭,他一点也不想参与,所以没有回答。

“我是他的一个手下。哈德温大人前几天偷偷告诉我,这次长枪比赛,他一定能够大赚一笔。我当然不信啦,但看他信心满满的样子,我就知道我们哈德温大人要做些黑手。于是我就派人,哈哈,实际就是我自己了,暗中跟着他,果然……后面的事情你就知道了,他确实成功了,也确实达到了目的。”

“大人,他的死,难道?”威尔大人想要了解更多,也许这就是金袍子的秘密。

“他的死被国王、被国王的重臣,被全城的老爷看在眼里,他的死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他究竟干了什么?”他自言自语,仿佛在炫耀自己所知甚多,“他是林恩科布瑞爵士的亲戚,他们的母亲据说是亲姐妹,他自己的一个妹妹还嫁给了科布瑞爵士的堂弟。基于这层关系,所以他把主意放在了乌鸦身上,然后乌鸦取走了他的心,就像科布瑞的纹章那样取走的。”

“科布瑞爵士没有获胜?”威尔更疑惑了。

“科布瑞爵士当然没有。他的马失控,把自己的亲戚踩死了。”威尔还是十分疑惑。

“一个人如果恶毒到通过伤害自己的亲人获利,神是不会放过他的。”金袍子对他咧嘴一笑,便走开了,“而获利的,则将是他的某个下属,比如我。”

这不是当然的么?

第二日威尔早早来到比武场,但等了很久也没有见到昨天的那个金袍子。科布瑞、哈德温,让他们都见鬼去吧。随后,新的金袍子出现在那个混蛋驻守的岗位。

一如昨日,胖国王最后进入赛场。

“肃静!有请我们敬爱的国王!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及“先民”的国王,七大王国统治者暨全境守护者,劳勃拜拉席恩一世!”主持者声如洪钟。

“我知道你们很多人为了参加这次比武大会从王国各地汇聚到此,但我知道你们不会失望而归,这里汇聚了王国最杰出的勇士,一群无可匹敌的勇士,愿七神的好运降临到所有参赛者身上,他们一定会向你们献上最精彩的比武。最后,让我们共同祝愿,让长夏伴随你我,最重要的,愿我的宝贝女儿,愿你们公主,弥赛拉的第五个的命名日快乐,以及永远健康!”国王声音同样洪亮。

全场呼啸沸腾,比武尚未开始就已经进入到最高潮。

“第一轮,来至高庭的勇武的加兰,加兰提利尔,对阵神秘骑士。究竟勇武的加兰是否可以揭开神秘骑士的头盔,让我拭目以待!要知道,近百年来也没有一位神秘骑士可以进入决赛。”主持者示意全场欢呼。

威尔看到国王哈哈大笑,一名神秘骑士出现在赛场让他由衷高兴。

神秘骑士是老样子。

加兰提利尔正如他家的纹章,花团锦簇,披风繁复鲜艳,盔甲精致优雅,精美的烤瓷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散发着坚韧和优雅的气息,头盔更加奢华,使用了镂空的铸造工艺,但没有一丝缺陷露出,既保证了轻便,又照顾了视觉光线,整体看来像是个含苞待放生命强劲的花朵。

如果男人有英武之气,威尔会认为,应该要像这位加兰一样,而不是神秘骑士这种清瘦型。

“开始!”随着主持的呼声,战马奔驰。场地草屑泥土纷飞,带给战马最稳定的发力。长枪笔直指向对方,在两人最大速度时各自击上对方的盾牌,而后长枪同时碎裂,巨大的冲击力,让两人尽皆侧仰,同时完全承受住了冲击,稍作调整,立即进入状态。

“第二枪!”

加兰提利尔换枪,稳稳扣住,战马狂奔之下,稳定如常。场中的大部分女人都在为这个男人欢呼。神秘骑士端枪稳举,不落下风。战马相交,长枪碎裂,神秘骑士在巨大的冲击之下,几乎被甩落下马,但他右脚稳稳扣在马背上,左手举着的盾牌对着中央的栅栏一甩,瞬间便重新稳稳端坐在马匹上,身体的控制能力让人惊叹。

他的盔甲或许没有提利尔的好,但他的马不会差。

另一侧的加兰深深后仰,好一会才恢复正常。

“第三枪!”加兰持枪更稳,咬准神秘骑士。但神秘骑士没有给他第四枪的机会,他前倾几乎从战马上跳起,对着加兰的双团玫瑰盾牌猛击,精准而又秉持礼貌,毫无花招,这无疑展示了他过人的马术和大胆的战术。

加兰提利尔直接从战马上摔下。骑枪之战,他输得完美。

国王也从座位上直身鼓掌,为精彩的战斗庆贺。

若是有凳子坐,威尔大人也会站起。何人可以仅凭双腿就可以稳稳立在马上,且刺出完美一枪呢?这神秘骑士毫无疑问,是优秀的骑手,半人马。

“神秘骑士胜。加兰提利尔爵士放弃了步战!看来,我们需要剩下的三位中的二位来揭开他的面罩。说实话,我很担心我们美丽的弥赛拉公主‘爱与美的花冠’,不过,我对我们的白骑士有信心,让我期待下面的比斗!”主持大声宣布结果。

“神秘骑士,神秘骑士!”呼叫之声已经淹没全场。劳勃也高坐大笑。

神秘骑士纵马赛场,在全场的欢呼声下,将赛场让出。

威尔觉得后面的竞技则再不够精彩,但青铜罗伊斯的话很有意思。

“无畏的巴利斯坦大人,若是有幸败在你手下,这副铠甲就作价5个金龙如何,它可不能输掉哦。”巴利斯坦熟知这个套路,点头示意同意。

符石城伯爵的身材宽大,这副七国知名的青铜铠甲已是勉勉强强才可套在他身上,暗灰的铜色平平无奇,既看不到魔法,也看不到光泽,有的只是繁复的图案,但他无疑是七国中最坚固的铠甲,魔法让它千年来没有丝毫伤痕。

伯爵和赛尔弥爵士较技五轮,未分胜负,国王认为巴利斯坦击中青铜罗伊斯点数更多,故点其为胜者。到此,爱与美的花冠守护者仅詹姆与巴利斯坦两人,而挑战者就只有神秘骑士一人。

若是神秘骑士要抢夺花冠,需要一一战胜两人。又因这是决赛,自然不会存在休息一日明日再战的可能。两个成名已久的白骑士任何一人即使失败也不会让他留下多少体力。作为神秘骑士,虽败犹荣。

“我们都看到了,神秘骑士拒绝揭开头盔释明身份,执意做赛场的盗贼,抢夺属于我们公主的花环。这是个野心十足、信心充沛、实力雄厚的参赛者,”他带着调笑的声音主持,“让我们祈祷,两位白袍守护者能够为铁王座识破这小偷的身份,抓住这个捣乱赛场的小偷,让我们祈祷,两位白袍守护者能够发挥实力,捍卫白袍的荣誉,捍卫王家的伟大战力。但最最重要的是,我们要为所有的选手欢呼,为伟大的战斗欢呼,为这历史上的伟大时刻欢呼,为‘爱与美’呼喊,为所有的骑士、为所有奋发努力的战士、为王国的所有的勇士呼喊,为王国的繁荣和平欢呼,为永不停止的长夏欢呼!”

威尔沉浸在主持人的演讲之中,忘了示意仆从整理赛场,但他们轻车熟路,不需要他安排。

他已说不上是什么感觉。他既想让白袍铁卫击落神秘骑士,又隐约期待神秘骑士最终抢走花环。

他听到的,是全场的欢呼声,看到的是观众挥舞手臂,平时矜持的太太小姐都放开了声量,拼命得叫喊,活像老妇教训战士。

王座上,国王的笑脸无法藏住,一个神秘骑士给他带来了太多的欢乐和期待,就连一边的王后也微露笑意。如果国家的主子如此好心情,那下面的臣子一个个就可以完全放开心情,交头接耳或是欢呼雀跃。

入围决赛的神秘骑士百年未见。

也许战斗之后,神秘骑士的歌谣会从君临唱到长城。从现在唱到天荒地老。

让我看看,你周边的是不是都是垃圾,让我看看,你要不要换个族语!

“神秘骑士!”

“揭开他!”

人们想把秘密保守到最后一刻。这是神秘骑士的意义。这也是等待和期待的意义。

神秘骑士对战的是弑君者詹姆兰尼斯特。詹姆白袍金甲,用着铁卫特有的白色纹章。

场上的大人们交头接耳,来往的仆人穿梭其间。威尔知道,这是大人们在博彩对赌。

“神秘骑士对战御林铁卫詹姆兰尼斯特爵士!开始!”

兰尼斯特意气风发,持枪而去。神秘骑士同样稳擎长枪。

兰尼斯特长枪被格挡划开,护盾上的燃烧狼头油漆被割破,而神秘骑士的长枪一如之前,稳稳落在兰尼斯特的护盾之上。

瘦弱有瘦弱的好处。

“第二枪,开战!”与其说主持者把握这对战的节奏,不如说,对战者引导了主持者的节奏。双方止马换枪一气呵成,威尔何曾见过如此流畅的比赛。

长枪再次粉碎,兰尼斯特侧身稳定,神秘骑士双腿紧裹马腹。神秘骑士终究重量不足。

还需要继续。兰尼斯特似乎决定就此终结对方,威尔看到他倾身向前,务必一击而中。他已觉察对方弱点。神秘骑士还会再现完美的马上跳跃么?威尔不觉得这招可以重复使用。但骑枪比赛体重不足就意味着力量不足。

神秘骑士收缩了身体,将大部分隐藏在护盾之后。侧身而过,詹姆兰尼斯特长枪粉碎,而后神秘骑士的长枪才至。

这是后发枪,需要高度的自信和快速的反应能力和身体协调能力,威尔明白。

弑君者意外,只能落马。

全场静了下来,继而再次热烈呼喊。

詹姆兰尼斯特的侍从迅速到了他落马的地方,一人控制前奔的战马,三人围列左右,确认是否受伤,并准备步战的剑。

威尔看到詹姆努力挣扎,但已明白这一阵,又是神秘骑士胜了。

在几人搀扶之下,詹姆跌跌撞撞离开了赛场,放弃了步战。没有被马腿踩中已是万幸。

嘈杂的讨论声过,全场再次呼喊。

欢呼真热烈啊,以后要被传唱你的歌谣闹得耳朵起茧子。

威尔站在赛场上,完全置身事外,不知道该干什么。他像个木头人一样站着,只要他站得够直,别人就会说他任务完成得不错。

还能怎样呢,我只是一个小小的金袍子,靠殴打行人保持身体健康,靠盗窃铁王座还债,靠敲诈改善生活,靠别人的史诗安慰渺小空虚。

七神啊,你真该死。

“神秘骑士胜!现在,我更担心我们公主的花冠了。究竟我们的无畏的巴利斯坦是否能够阻挡机敏的小偷、花冠抢劫者,让我们马上拭目以待!”

“神秘骑士!”

“神秘骑士!”全场高喊。

王座台上,国王兴高采烈,欢呼鼓舞,仿佛是他套着神秘盔甲,战胜了一个个对手,而且还拿到了冠军,抢到了花冠。旁边的重臣贵客有的欢欣大笑,有的沮丧,赌局胜败分明。

神秘骑士退下赛场。主持者仍然用一如既往的洪亮声音,对着赛事叙事,威尔听着他的轱辘话,佩服之至。

你他么的才是国王。

威尔看到两个金袍子兄弟从王座的高台上抬下贡桌,放上叉形金器。另有两位贵族侍女将各种不同的花朵编织的花环套在金器上。

全场每个人都能看到这顶象征着“爱与美”的花冠。花冠有红有蓝有金等各种颜色,有玫瑰还有其他威尔说不上名字的花,但不管里面有什么花,他都知道,它都不再平凡。

赛场的花冠戴在错误的人头上,会让王冠落地,会让生灵涂炭,会让贵族零落成泥,王国早知道这种故事。

巴利斯坦爵士,早已做好准备,停在赛场上,安静等待自己的对手,聆听周边的狂热的呼唤。

主持者继续发挥自己的能力,在数千人等待过程中,充分调动情绪。就连国王,也在开怀等待,没有丝毫不耐烦。

威尔在自己的位置翘首以盼。

你是人心中的火。

神秘骑士在全场的期待之中重新出现,这次他的盔甲生动了一些,不再像是随手而成的涂鸦,而是明显的侧身狼头。

红色须发皆张,是燃烧的烈焰。

他看起来更加整洁,更加柔顺。他做好了准备。

“作为主持者,我以与国王,与王后,与王子,与公主,与重臣,与所有的你们一起见证这场比武为荣,让我们开始吧!”

全场迅速雷鸣欢呼,继而迅速转入安静。

无畏的巴利斯坦持枪平举,催动战马,稳稳加速,如行云流水。神秘骑士一如前者。

双枪碎裂。两者同时后仰。换枪,再次碎裂。换枪,再次碎裂。

巴利斯坦绝不会将枪口指向盾牌外的其他地方,神秘骑士也有同样默契。一个老头子,一个少年人,谁有更好的骑术,谁有更好的体力,谁就能胜,但神秘骑士今日多打了一轮。

第四枪,赛尔弥狼狈落马,但他马上起身,他的经验丰富,知道该如何跌下战马。

神秘骑士再次后仰,双脚已越过马背,但稍作调整,仍稳坐于马上。

“神秘骑士,要是比武竞技,我自然会认输,但今天既是比武,又是守卫弥赛拉公主的荣誉,我绝不会中途放弃。拿剑来!(Sword!)”赛尔弥爵士大声呼喊,希望赛场另一头的神秘骑士能够听清。

全场都能听清。

“步战!”

“步战!”全场已经疯狂。

威尔觉得自己也已经疯狂,他竟然与旁边的金袍子兄弟一起随着观众喊起来。

我不是观众,哦,我是观众。

“无畏的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为了守卫公主的花环,申请步战!”主持者用尽了所有气力,仿佛这是他人生的最后一句。

侍从迅速动作起来,为他捧来长剑。赛尔弥爵士潇洒抽出他钢剑,大步走向赛场中央。神秘骑士同样在侍从的怀抱中抽出钢剑。他们都向威尔的方向走来。

威尔后退三步,给他们留出足够的竞技区块。

如果我被一剑砍死,我应该也会成为传唱一千年的歌谣的一部分吧?

赛尔弥既有力量,又有技巧。神秘骑士,有技巧,作为少年人可能更灵活,但他经验一定不如白骑士。

威尔觉得,单薄的神秘骑士如果胜了,只能说明巴利斯坦爵士刚刚落马受伤!

双方毫无花假地撞在一起。

威尔眼花缭乱,他见过比武,但能将武器敲响成这样,发出吃掉耳朵声音的,仅此一次。神秘骑士看起来比白骑士瘦弱一些,也许他力量更弱,但他绝对没有表现出来。无论赛尔弥爵士如何劈砍,他总是竭力抵挡,绝不回避,偶尔顺势反击,有种保持不落下风的固执。

他想以绝对的实力拿到冠军么?神秘骑士拿的也是可以劈砍的长剑。

赛尔弥爵士身披比武的重甲,但这个神秘骑士刚从马战中走出,自然也是重铠。两个全副武装的人类挥舞重剑劈砍,也许在外人看起来比较无聊,但在威尔看来则是心惊。在这种装甲下,没有人能够长时间挥舞,偏偏两人绝不怜惜体力。

这种战斗风格让劳勃国王趴在隔离栏上,手舞足蹈,高声嚎叫。

他也喜欢这种风格。

威尔突然发现,神秘骑士出剑更快了,躲闪也是为了更多出剑。于是,每个人都发现,无畏的巴利斯坦爵士竟处于下风。神秘骑士继续紧迫,仿佛在释放最后的体力,将巴利斯坦迫入枪战的中间护栏。

在最后的嘶吼声中,冠军诞生了。

神秘骑士一记斜砍,劈断了巴利斯坦依靠的护栏,他整个身体随着护栏失去重心,继而又被长剑劈在胸口的盔甲上,仰倒在地,而后紧跟着的一剑将他手握的长剑砍飞而去。几千人看到神秘骑士的长剑对准了巴利斯坦的脖颈。全场为这结果呆立了几秒。

巴利斯坦颓然扒开指着他的长剑。

“你赢了,神秘骑士,恭喜你!”

神秘骑士点点头,收回和长剑,慢悠悠返回赛场一端,骑上自己的高大战马,在全场的欢呼声中举剑示意更大更热烈的欢呼。

他奔驰战马反复围绕赛场奔跑,每跑半圈便继续示意高呼,像个骑不够马的少年。

该死啊,快掀开你该死的头盔吧。

威尔看向国王,他仍是咧嘴开怀大笑,随着全场观众一起欢呼。人人都为神秘骑士光荣而正面赢得比赛而心悦诚服。人人都知道这个神秘骑士今日被七神眷顾。他们乐意随着神眷者看他反复跑马,伴随着全场欢呼的“神秘骑士!”。这可能是有史以来第一次。

终于他停在了“爱与美的花冠”前,他用长剑挑起花冠。

他一手持着花冠,一手扔下剑,摘掉头盔。在全场的注视下,他解开头发,双手扶着花环,戴在了自己的头上,像是加冕。

七神啊,这是个女人。

冰与火之血狼春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画风俱佳的史诗小说作品,新笔趣阁网转载收集冰与火之血狼春晓最新章节、无弹窗观看欣赏。

返回顶部